枣庄温泉节-枣庄春之声温泉节12月6日启幕
为加快培育枣庄温泉度假基地,提升旅游服务品牌,促进文化旅游业的快速发展,山东枣庄将于12月6日至12日举办“中国·枣庄春之声温泉节”。
枣庄温泉节由省服务业办公室、市政府、广东省温泉协会主办,枣庄日报社、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、滕州市政府、山亭区政府等单位承办,山东春之声实业有限公司总冠名。温泉节以“温泉与健康·服务与品牌”为主题,期间将举办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,包括开幕式暨枣庄温泉协会揭牌仪式、“温情盈泉”温泉体验优惠周活动、枣庄旅游商品展销、国际旅游小姐温泉行以及盈泰生态温泉度假村河北吴桥杂技团、俄罗斯风情舞蹈艺术团等演艺团体演出。 通过开展“中国·枣庄春之声温泉节”旅游商品展评活动,宣传我市名优特新产品,推出具有地方特色、美观实用、品质良好、具有纪念意义、深受消费者欢迎的滕州特色旅游商品,扩大我市特色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促进我市旅游商品的开展和销售,繁荣活跃旅游商品市场。
枣庄温泉节旅游商品范围 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,旅游休闲用品、旅游休闲食品三大类旅游商品。具体包括的商品为:
1、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:工艺品、民间艺术纪念品、具有我市地方特色包装的礼品。
2、地方特色商品:旅游休闲体育用品、娱乐用品、家纺用品、文化用品、生活用品等。
3、地方土特产品:适合旅游者购买的浓郁特色的地方特产、休闲食品和保健食品等。
枣庄温泉节旅游商品要求 历史传承性:能反映我市政治、历史、文化、宗教、民俗和著名人物的事件、典故、传说,以此为载体、不同材质制作的理由商品,具有纪念、收藏、赠送和使用价值。 地域特色性:具有浓烈的地域特色,产品设计包装或品牌具有地域唯一性,并在原产地有“品牌”影响、销售业绩在同类产品中具有突出地位、受消费者认可和欢迎的具有滕州地方特色的商品。 具备价格合理、便于携带的特点。 商品生产厂家要保证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,如涉及法律问题,由参展企业(个人)负责。 枣庄温泉节旅游商品展评组织
本次展评活动时间为2009年12月6日至12日,采取综合布展的形式,各镇、街服务业办公室、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组织特色旅游商品参展工作,具体审核应征参展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产品合格证(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),于2009年11月18日前将参加展评旅游商品汇总表报送滕州市服务业协调办公室,布展具体工作将根据各镇、街服务业办公室、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征集情况统一安排。
—— 枣庄温泉节-枣庄春之声温泉节12月6日启幕